特殊教育 |
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提供適當的教育,這些兒童通常在學習上有困難或有某種障礙,使他們不能和其他同齡兒童一樣利用學校所提供的一般設施。這些兒童在特殊學校所接受的教育基本上與普通兒童相同,但特殊學校的每班人數較少,校內亦設置各類的康復設施,並有專職的康復人員為學生提供專業的康復服務。隨著新高中學制架構在2009/10學年實施,特殊學校亦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6年免費中學教育。 |
視障兒童學校 |
簡介 : |
全港共有2所為視覺受損兒童而設的學校,透過活動及個別學習計劃讓學生掌握生活技能,自我照顧及溝通的技巧,發揮個人潛能。 |
服務對象: |
6歲至或以上失明或低視力的學齡兒童 |
課程內容: |
- 主要科目: 中、英、數及常識
- 康復課程,包括:低視、定向行動、點字學習(英文、粵語、普通話、數學/科學符號、音樂符號等)、剩餘視能的運用等訓練、點字、特殊儀器應用(助視器材、為協助視覺受損人士使用電腦而設計的軟、硬體配件等)
- 部份設有物理治療、職業治療、言語治療
- 自我照顧及溝通的技巧訓練
|
班級編制: |
每班12人、每班10人(兼有智障) |
專業人員: |
社工、護士、教師,部份設有言語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等 |
申請途徑: |
經社工、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或特殊教育服務中心之專業人士向教育局作出轉介 |
收費 : |
所有資助特殊學校的小學及中學學費全免,需收取堂費、車費等,寄宿部則收取宿費,詳情可登入各學校網頁。 |
查詢: |
教育局特殊學校名單 |
資料來源: |
特殊學校概覽香港特殊學校概覽 |
返回 |
聽障兒童學校 |
簡介 : |
全港共有1所為聽覺受損兒童開辦的學校,課程編排特別注重學生的個別學習需要,發揮其剩餘聽力和增強溝通技巧;積極與地區團體合辦活動,發展學生的多元智能及潛能,以達致全人教育的目標。 |
服務對象: |
6歲或以上弱聽或聽力受損之學齡兒童 |
課程內容: |
- 語言訓練、讀語訓練和聽覺訓練
- 家長輔導工作:教導家長在家中進行語言溝通方面的訓練課程
- 定期聽覺測驗和耳模製作服務
|
特別設備: |
- 免費發放個別助聽器
- 課室裝置無線助聽儀器或合組助聽系統
- 設有隔音設備的發音室和發音訓練儀器
|
班級編制: |
每班10人 |
專業人員: |
言語治療師、社工、護士、教師、協助言語治療教師、聽覺技師等 |
申請途徑: |
經社工或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或特殊教育服務中心之專業人士向教育局作出申請 |
收費 : |
所有資助特殊學校的小學及 中學學費全免,需收取堂費、車費等,寄宿部則收取宿費。詳情可登入各學校網頁 |
查詢: |
教育局特殊學校名單 |
資料來源: |
特殊學校概覽 |
返回 |
肢體傷殘兒童學校 |
簡介: |
全港共有7所肢體傷殘兒童學校 |
服務對象: |
6歲以上有肢體傷殘之兒童, 設有高中主流課程的肢體傷殘學校收生可至21歲 |
課程內容: |
- 課程基本取材自主流學校的課程
- 針對個別學生的智能、體能、感知肌能的障礙作適當的調適
- 課程包括各類具康復功能的治療及護理訓練
|
特別設備班級編制: |
每班10人 |
專業人員: |
言語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社工、教育心理學家、護士、教師等 |
住宿服務: |
其中五間學校提供住宿服務 |
申請途徑: |
經社工或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或特殊教育服務中心之專業人士向教育局作出轉介 |
收費 : |
所有資助特殊學校的小學及 中學學費全免,需收取堂費、車費等,寄宿部則收取宿費。詳情可登入各學校網頁 |
查詢: |
教育局特殊學校名單 |
資料來源: |
特殊學校概覽 |
返回 |
智障兒童學校 |
簡介: |
全港共有42所專為智障兒童開設的學校,分為輕度、中度、輕中度及嚴重四類。課程會因應學生的智障的程度差異而設計 |
服務對象: |
- 6歲 或以上有智障的學齡兒童:
- 輕度智障學生的智商介乎於50至69
- 中度智障學生的智商介乎於25至49
- 嚴重智障學生的智商水平為24或以下
|
班級編制: |
- 輕度智障兒童學校:每班約15人
- 中度智障兒童學校:每班10人
- 嚴重智障兒童學校:每班8人
|
專業人員: |
(大部份學校包括以下專業人員,亦會因應個別學校而略有不同)
- 輕度智障兒童學校:言語治療師、社工、教育心理學家、護士、教師等
- 中度智障兒童學校:言語治療師、社工、教育心理學家、護士、教師等
- 嚴重智障兒童學校:言語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社工、教育心理學家、護士、教師等
|
課程內容: |
- 輕度智障兒童學校
- 主要科目,例如:語文、數學等
- 獨立生活技能訓練,包括自理、溝通及社交能力、正確的工作態度及能力、情緒處理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等
- 智障兼有自閉症的學生服務:部分學校提供特殊學習訓練,例如 "Picture Exchange & Communication System (PECS)"、"Teaching & Educating Autistic & related Communication Handicapped Children (TEACHC)"、「愛萌計劃」等
- 言語治療
- 中度智障兒童學校
- 主要科目,例如:語文、數學等
- 生活技能訓練,包括自理、溝通及社交能力、正確的工作態度及能力、情緒處理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等
- 社交活動及輔導服務
- 言語治療
- 嚴重智障兒童學校:
- 主要科目,例如:語文、美勞等
- 特殊訓練,例如:多感官訓練、引導式教育、模擬環境訓練、愛萌計劃、觸感手語試驗計劃等
- 物理治療、職業治療、言語治療
- 社交活動及輔導服務
|
申請途徑: |
經社工或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或特殊教育服務中心之專業人士向教育局作出轉介 |
收費 : |
所有資助特殊學校的小學及 中學學費全免,需收取堂費、車費等,寄宿部則收取宿費。詳情可登入各學校網頁 |
查詢: |
教育局特殊學校名單 |
資料來源: |
特殊學校概覽 |
返回 |
醫院學校 |
簡介: |
香港紅十字會醫院學校,分別在全港18所公立醫院內開辦醫院輔導班,提供教育予患病、受傷或身心有缺陷的兒童,使他們在留院期間,而健康情況容許下,繼續接受教育,務求學童康復後重返學校時,減少其學業上銜接之困難 |
服務對象: |
|
服務內容: |
- 中、英、數及常識等主要科目
- 個別需求而調適之課程,例如:為患有自閉症及學習遲緩、過度活躍症、讀寫困難、情緒及行為問題等學童開設學習小組
- 在課室上課或病房內分組學習
- 需要臥床的學童,教師則會在床邊授課
- 家居教學服務
|
專業人員: |
教師 |
申請途徑: |
可經由社工轉介申請 |
收費 : |
學費雜費全免 ( 以上有關收費的資料僅供參考,一切以有關機構所提供的最新資料為準 ) |
查詢: |
香港紅十字會醫院學校 地址:香港西九龍海庭道19號香港紅十字會總部9樓907室 電話:2892 2885 傳真:2802 1055 網址:香港紅十字會醫院學校網站 |
資料來源: |
特殊學校概覽 |
返回 |
融合教育 |
簡介: |
融合教育協助有 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在主流學校學習;學校會視乎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檢視各學習領域的建議,作出適當的修訂。教育局鼓勵學校推行「全校參與模式」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並透過「三層支援模式」,照顧學生的特殊需要及個別差異 ,例如為學生「增補」輔導、小組學習、抽離學習,以及設定個別學習計劃等,以協助他們融入主流教育 |
服務對象: |
- 6歲 或以上有特殊教育需要之學齡兒童
- 輕度智障、聽覺受損、視覺受損、身體弱能、一般智力的自閉症學生及學習上有困難的兒童
|
服務內容: |
三層支援模式
- 第一層支援
- 學校利用教育局提供的評估工具來及早識別在學習上出現困難的學生,並運用基礎資源及設施,及早介入這些學生的學習問題,避免情況惡化
- 第二層支援
- 學校使用教育局給予的額外資源,聘用額外教師或專業服務,如言語治療,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提供輔導教學或支援服務。學校亦會透過課程和習作剪裁、測考調適、小組輔導、抽離形式的輔導教學或學習技巧訓練等,以改善有持續學習困難的學生的課堂學習
- 第三層支援
- 教師為有需要的學生訂立「個別學習計劃」,目標涉及行為/社交技巧方面,或基礎語文學習和數學運算等主要範疇,計劃(至少有部分)一般在正常的課堂環境中進行,個別班主任或科任教師按本身的專門知識和職責範圍,制訂策略和調適課程
|
申請途徑: |
可經由社工轉介申請 |
收費 : |
2008/09學年開始,免費普及教育已伸展至高中,新高中334學制架構也會在2009/10學年實施 |
查詢: |
教育局區域教育辦事處名單 教育局24小時自助查詢電話系統 電話:2891 0088 |
資料來源: |
教育局全校參與模式融合教育 |
附註: |
有關融合教育的常見問題 |
|
問: 孩子患有大腦痳痺症,寫字比一般小孩慢。他在主流學校跟一般小孩一起測驗考試不是很「蝕底」嗎? |
|
答: 家長可以放心。根據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建議,學校在考核學生時,應考慮到考核方法會否妨礙有弱能的學生展示其真正的能力;若有此情況,則校方應調整其考核方法,以更切合學生的情況。例如:
- 對有書寫困難的學生,校方可給予較長的筆試應考時間;
- 聽障學生默書時,校方可安排他坐在方便讀唇的位置
所以,若家長有擔憂的話可與校方商討,以找出最切合孩子的考核方式 (資料參考自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殘疾歧視條例教育實務守則」。此外家長必須留意,以上所描述的乃是一般的情形,實際情形可能會因應個別學校及情況而有所不同。)
|
|
問: 我的孩子有讀寫障礙,但老師有時卻會要求全班同學一起罰抄校規。我覺得這個安排對我的孩子而言是特別辛苦,但我可以怎辦呢? |
|
答: 平等機會委員會建議學校在處分有弱能的學生時,須考慮該學生的需要。處分不應因為學生的弱能情況而變得粗暴,就上述情況而言,該處分即為不公平。建議家長可將問題帶出,並與校方商討調節處分的方法,例如減少罰抄的次數。而且,當學生因其本身的弱能導致未能遵從教師的指示時,他便不應受到紀律處分;例如有讀寫障礙的學生不應因為字體歪斜而受罰 (資料參考自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殘疾歧視條例教育實務守則」。此外家長必須留意,以上所描述的乃是一般的情形,實際情形可能會因應個別學校及情況而有所不同。) |
|
問: 我的女兒有視障,新學年她將在普通學校升學,學校如何協助她與一般的孩子一起學習? |
|
答: 在融合教育的推展下,學校會盡力協助有特殊需要的孩子融入教學,在課程、設施上加上調整。例如學校會因應有關弱能學生的個別需要,剪裁課程及調整教學法,但毋需降低課程標準,令該弱能學生更易達到學習目標。設施方面,學校亦會加以調整以協助弱能學生學習,例如在電腦上裝置聲音控制器,讓不能使用鍵盤的弱能學生可以上網學習;圖書館電腦資料庫可連接到一部可以放大字體的顯像屏,以便有視障的學生找資料;學校亦可利用可放大字體的影印機,為有視障的學生放大筆記、工作紙、試卷等 (資料參考自教育局網站內的「特殊教育資料中心」。此外家長必須留意,以上所描述的乃是一般的情形,實際情形可能會因應個別學校及情況而有所不同。) |
|
問: 主流學校會否因為我的兒子患有自閉症,而採用另一套的入學評估準則? |
|
答: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教育機構有責任確保其收生程序沒有歧視弱能人士,學校應以同樣的準則評估弱能和非弱能的申請人之能力,準則不應假設弱能人士能或不能學習或完成某些學科,雙方應以合適的形式充分交換資料,讓有弱能的申請人在不受弱能的限制下,展示他們的能力,學校亦應避免要弱能學生使用另一種入學表格,或由不同的遴選團進行甄選。 (資料參考自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殘疾歧視條例教育實務守則」。此外家長必須留意,以上所描述的乃是一般的情形,實際情形可能會因應個別學校及情況而有所不同。)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