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弱能子女到了適婚年齡,家長當怎樣應付?依我的個人看法,這個問題可分兩個情況來看。假若子女希望談戀愛和結婚的原因,是純粹為滿足生理上的慾望,我並不贊成胡亂替他找個配偶,因為他意識上其實沒有建立婚姻關係的需要。倒不如教他怎樣宣洩自己的心理需要,這樣才能真正保護他,亦避免別人受到傷害。
可是,若果他是從心底發出愛慕之情,我會贊成他們談戀愛甚至結婚。雖然我都會跟許多弱能子女的家長一樣,會有所擔心,但能看見他找到一個相伴一起生活,也算是父母完成一個階段的責任。當然,往後可能還有更重大的責任。
但有一點我想提到的,是從他們結婚的那一刻起,雙方家長都難免增添一個憂慮,就是他倆是否真的有能力完全照顧自己及另一半。就我的個人看法,為免出現下一代,增添他倆的負纍,家長應協助他們學習避孕或節育的知識。如此,他們可以輕輕鬆鬆的生活下去,我便可以安心讓他們談戀愛甚至結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