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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及特殊教育理念及常用詞彙 > 以行為概念去闡述學習目標
 
 

以行為概念去闡述學習目標 - Specifying Learning Targets in Behavioral Terms

 
 

何謂「以行為概念去闡述學習目標」?


作者:李偉霸
(香港耀能協會安定工場學員
)
訓練法有哪些主要元素?
怎樣有效地進行?
 
何謂「以行為概念去闡述學習目標」?

此訓練方法常用於教導智障人士。導師須將學習目標以可觀察到的行為或技能的概念具體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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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法有哪些主要元素?
如訓練對象須按指示連續三次將四枝鉛筆插入筆筒中,視為完成一個學習目標,而每項學習目標須包括四項主要元素,即「目標行為」,指他們在學會或掌握學習目標後所能達致的行為;「已有技能」,指他們在學習更困難的技能前所應具備的基本技能,以及「教材及教學指示」和「成功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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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有效地進行?

要有效地教授目標技能,導師一般會採用的教學方法包括:「模仿法」,鼓勵智障人士模仿他人的行為來學習;「工序分析法」,將每個工序按他們的學習需要再細分為若干個較小的步驟,當他們在學習這些小步驟上遇到困難時,導師會把較複雜的步驟再細分,協助他們學習;此外,導師也會應用「連鎖法」,把某種目標技能,按進行時先後次序排列成一連串的步驟,並按該項目標的性質來決定以順序或倒序的方式進行,藉此協助他們完成整件工作;「辨別學習法」,讓智障人士從數個項目中選擇正確的答案,選項中包括一些會干擾他們作出正確選擇的項目,當他們掌握初步的辨別後才增加干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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