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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及轉介 > 成人 > 申請康復服務中央轉介(智障/肢體殘疾人士)的常見問題 家長們於申請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智障/肢體殘疾人士) 時常會遇到以下的問題: | 問: | 申請人可以有多少個區域及指定服務單位之選擇? | 答: | 全港共有22個區域可供選擇,但每次最多有5個區域及/或指定單位予住宿服務;3個區域及/或指定單位予日間訓練服務。 | 問: | 申請人可以只選擇輪候指定一個服務單位嗎?輪候時間又會如何?若不被該機構接納,又會如何呢? | 答: | 申請人可以只選擇輪候指定一個服務單位,但輪候時間則可能較沒有指明一個單位為長。如果被拒絕的原因是「沒有空位」,申請表將被保留在輪候隊伍內;如原因是「不適合該等服務,其轉介者應跟進其適用之服務。 | 問: | 輪候期間,申請人可否更改意願或所需服務呢? | 答: | 除住宿服務外,申請人可以透過轉介人更改意願及所需服務,而其輪候登記日期將維持不變。申請住宿服務者,需經特別評估,以決定其所需之服務。 | 問: | 輪候期間,申請住宿服務者會獲派日間中心嗎? | 答: | 申請住宿服務者,若沒有在遞交申請表時註明不接受任何日間服務,當日間中心 (即庇護工場、展能中心) 有空位時,申請人會獲編配入內。 | 問: | 申請人可獲多少次服務編配? | 答: |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將根據申請人的意願作出一次服務編配。若申請人不接受所編配的服務,其申請將被取消。申請人如再需要服務,必須重新申請輪候。 | 問: | 若申請人被機構拒絕 ,還可以再輪候嗎? | 答: | 申請人若在同一類服務被兩間不同機構評定為不符合服務資格,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會要求轉介者重新評估申請人的真正服務需要。如仍合符資格,可以重新安排輪候,而輪候登記日期維持不變。 | 問: | 申請人可否中途自行退出申請呢? | 答: | 是可以的;但申請人要三思,因自行退出申請即屬「自己拒絕編排」,在再有需要服務時便需重新申請及輪候。 | 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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